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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âneur flâneur上路吧

張錦忠

溫
張錦忠攝影:《檳城的黃昏》

其實我對卓振輝所知不多。許多年前,廖宏強「一頭栽進馬華出版」的時候,創辦了大河文化出版社,除了出版《鳥語鳥話》(麥留芳)、《暮色中》(菊凡)、《東北季候風中的歲月》(黃遠雄)等資深作家著作外,另設大河文學出版基金獎助新秀出書,出版了戴曉珊短篇小說集《說不出愛》與卓振輝中短篇集《天堂的錦鯉》,我才第一次聽過這個名字,相信很多人也是。記得宏強的《天堂的錦鯉》推介辭是:「卓振輝可能你沒聽過,我認為是這幾年最有潛力成為馬華文壇未來閃耀的一顆星」(見大河文化臉書粉專)。那是2018年的事了。後來卓振輝火力全開,疫情之後兩年接連出版短篇小說集《卷蜘蛛網的牙籤》(2023)與散文集《百花深處》(2025)。在寫作者通常產量不豐、文學環境一向貧瘠的馬華文學場域,振輝的表現雖然談不上奇蹟,也算成績亮麗了。

卓振輝一定是感受到了甚麼,難以忘懷,在2017年中以後,在2020農曆新年以前,於是才寫了長篇小說《漫長的黃昏》。四年後,小說寫完了,世局也翻了好幾翻。那兩年多,在馬來西亞,發生的大事,眾所周知,當然是2018年五月八號的全國大選,六十年不變的聯盟-國陣政府終於下台。卓振輝在小說中輕描淡寫地將變天的大事濃縮為私人訊息——「你五月有去投票吧?」(第十一章)。宏大敘事潛入私人領域,但僅止於一條簡訊;顯然作者要寫的不是「國家大事」,儘管對彼時的老百姓來說,國家被同一個政團治理六十年的確是一段漫長的歲月,2018年五月八號那天的黃昏更是漫長。至於2020農曆新年後的PJ喜來登夜宴,則是「漫長的告別」了。

《漫長的黃昏》裏的「國家大事」只是手機訊息裏的一則對話,小說要講的是一個跨越四代人的故事;因此,時間軸可能拉得更長——八十年,不可能將歷史脈絡去除乾淨。不過,英殖民、日侵、逃難、馬共、戰後、新村對於敘說者「阿輝」那一輩而言,都是記憶研究學者所說的「後記憶」(postmemory)了。他們沒有身歷其境,只能挖掘、考古,閱讀檔案、先人日記及筆記、相關書籍,訪問時間的倖存者,回憶或悼念亡逝者。手機訊息裏的2018年五月固然是馬來西亞當代政治史重要的分頁,也是小說敘事的轉折——手機的崩壞。但小說並沒有真的要寫幾代人的故事,更無意假語村言國族寓言一番,甚至刻意遠離或嘲弄宏大敘事。創傷記憶、魂兮歸來、歷史真相,對敘說者阿輝來說,去正視、撫慰、招魂,或揭示,都未免太沉重。

小說敘說者波賴人阿輝是個年輕人,文藝青年,偶爾寫作投稿,他要說一個「新邦波賴」人的故事,自承心懷「某種執著或執念」,因為「我是有話要說的」,又在無法應付某些境況時「只好說故事」。「我是有話要說的」涉及說故事的動機,「只好說故事」顯示說故事的作用。阿輝的話令我想起年少時讀康拉德(Joseph Conrad)小說《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閱及小說正文後附錄小說家「論生活與藝術」文字中那則〈豁人耳目〉,有若醍醐灌頂,從此難忘。康拉德寫道:「我想要達到的職志,就是發揮文字的力量,去令人聽到,令人有感——最重要的,就是,令人看見。」(後來初中同學送了我一本企鵝版《水仙花號的黑佬》[The Nigger of the Narcissus],才知這句話原來出自小說的〈前言〉。)寫小說的人讀到這句「發瞽振聵」的康語錄,應該就像在暗黑中微光乍現,頓時有了繼續往前走的信念與力量。

而《漫長的黃昏》中的敘說者阿輝「有話要說」,於是繼續北上南下,南下新山,北上怡保、瓜拉江沙、新邦波賴、虎口山窿。他是「全知」的第一人稱敘說者「我」,有時也敘說自己那三年內日復一日的「新山日常」,以及偶爾介入情節發展的能動者角色。當代英國小說批評家巫德(James Wood)在《小說怎麼說》(How Fiction Works)中指出,小說大宅的門不外那兩三道,第三人稱敘說者與第一人稱敘說者這兩道門比第二人稱敘說這道門尋常。這是老生常談,巫德旨在借題發揮做翻案文章,因為論者多謂第三人稱敘說者全知,第一人稱敘說者不可靠,巫德說其實不然,前者所知有限,後者足堪信賴(他的例子是簡愛與石黑一雄《長日將盡》裏頭的管家)。

 

溫
張錦忠攝影:《晚禱》

敘說者阿輝是第二道門——第一人稱單數。他說的話可信乎?或者,換個問法:阿輝知道甚麼(非說不可的事)?或者:你(讀《漫長的黃昏》的人)想見到或知道甚麼(真相)?關於新邦波賴2017年中至2018年華人新年的亡逝者,他們的身世背景,阿輝多半不知情(他知道阿婆、神婆就好),關於波賴人的虎口山窿歷史往事,只能去問阿公。阿公的往事回憶錄是小說中重要的記憶文本。阿輝只能透過阿公的記憶、記錯、誤認推展敘事,揭示(阿公洞察的)「真相」。但是,這追憶往事究竟功能何在?為何虎口山窿歷史往事是促使阿輝說故事的「某種執著或執念」?作為第一人稱敘說者,阿輝在話語之間顯示了其侷限或刻畫不完整之處,但他還是個值得信賴的敘說者,畢竟他對自己的敘事細節存疑,坦承蒙昧無知或所說為片面之詞,多處有待他者(包括來自Nokia 3310的聲音)解惑,並沒有自命無所不知。作為《漫長的黃昏》的作者,卓振輝選擇以第一人稱來敘說故事,或許是因為阿輝還算是個可資信賴的敘說者,儘管他並不全知全能。

小說的語言貼近時下日常生活話語。對話也多出現客語,應該是波賴多客家人吧,新山人多講華語,然後就是夾雜英語或馬式英語,沒幾個馬來字,整體而言接近當代現實的馬來西亞城市華社語言現象,可見卓振輝傾向以日常生活的、近乎不加修飾的華語書寫,以反映小說中人的生活現實,但敘事卻搭載了奇幻的裝置設計,因而是超越現實的。小說幾條故事線交錯糾纏,表面上看起來有點複雜,不過主要聚焦唐德民戰後發跡史真相的追尋,叩問當事人(及其後代)說不出口的暗黑歷史,揭示他們內心深處的愧疚感,這應該才是卓振輝想要處理的,其他如新邦波賴居民市井生活、阿輝的寄寓新山、承恩國良結婚離異,九州的癡情等,比較像串場或歧路,並未構成小說(可能構置的)不同層次的敘事。

熟悉波特萊爾或卞雅民的讀者對flâneur應該知之甚詳。Flâneur是閒逛者、遊蕩者、漫遊者,在街上走走看看想想。巫德認為福樓拜《情感教育》 (L'éducation sentimentale) 的霏德立可視為flâneur的前行者,他給了作者眼睛觀看世界。在卓振輝的《漫長的黃昏》中,敘說者阿輝可以說是一個「在路上的flâneur」,他開著Bezza風塵僕僕在熱帶國度的南北大道奔波,穿梭新山大街小巷,節奏時快時慢,但並沒經歷甚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多半是約人吃飯、或閒聊敘舊,近乎無所事事,反映了他對生活以及生活所在地若即若離的感受。總是「在路上」的Flâneur阿輝提供了小說作者說故事的材料。巫德說,這樣的角色「像諾亞的鴿子,飛離方舟,然後回來報告外面世界的情況」。誠然,到了《漫長的黃昏》結尾,時序進入2020年,飛離小說方舟的鴿子回來說,政變來了,疫情來了。於是故事結束了,小說以幻境告終。

——本文為卓振輝長篇小說《漫長的黃昏》(有人出版社,2025)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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